问题 | 高管不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判定公司高管是否构成侵占罪,则其需遵循一定之条件:首要者,若高管对于其所持有的财产并无非法占有的意图,既没有意欲将财产归属自身所有,亦未拒绝返还之主观企图,则此类情况并不被视为侵占罪。
其次,若是涉案之财物并非因高管职务或业务关系而依法持有或控制,同样不在侵占罪的考虑范畴之内。 最后,如果高管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占据和使用这些财物已经得到了合法的授权或具备合理的依据,那么也不能被认定为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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