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辩护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挪用资金罪进行辩护时,必须综合分析与考虑各种复杂因素。
首先,必须严格审查是否出现了涉及到犯罪主体认定的错误。 例如,被指控者是否真正符合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有权构成此项罪行的主体范畴; 其次,须要认真核实资金的挪用用途及其具体流向,以确保其中有无被误解或者滥用夸大的可能性; 此外,还需格外关注挪用资金的数额计算是否精准无误,如此众多的审查要素都应纳入辩护策略的构建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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