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是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乃是以追求非法占有的方式,通过对他人施加恐吓或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的犯罪行径。
要成立本项罪名须同时达到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须怀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 其次,在实际行动中必须实施先前所述的恐吓或威胁行为,例如以即将施行暴力、揭露个人隐私、损害声誉等作为威胁,从而使受害人陷入恐惧之中; 最后,受害人必须因受到上述威胁或恐吓而被迫交付财产,并且要求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 至于金额大小的衡量标准,则通常会依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具体规定。 此外,威胁或恐吓的内容既可以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也可以是合法但却不道德的。 只要这些行为足以让受害人感到恐惧,进而被迫交付财产,便可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