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形成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众多人群,形成帮派势力,参与的人数通常不少于三人,并且具有聚众斗殴意图的互相挑衅和殴打的行为。
在现实中,构成聚众斗殴罪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并非特殊的自然人,而是指凡年满16岁并拥有刑事责任人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其次是主观要件。 从法律角度来讲,本罪的主观要素表现为主观故意。 多数情况下,参与者都是为了争夺地盘、打击报复特定对象或寻求自身感官刺激等不道德目的,从而组成群体进行暴力冲突。 最后是客观要件。 这里的客观要素主要聚焦在聚众斗殴的具体行为上。 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组织、召集众多人马,按照事先策划的方案进行集体性的暴力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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