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会被拘留15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违反并未切实遵守已获得司法裁判权威性的判决与裁定时,特别是涉及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情节的严重性,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
若情节严重至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从理论角度来看,倘若某人拖欠他人款项且此种行为已构成了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公然抗拒,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拘留15日的处罚。 然而,实际的拘留与否仍需视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定而定。 若欠款行为尚未达到公然抗拒判决、裁定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可豁免拘留的特殊情况,那么当事人便有可能无需承受拘留之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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