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赌资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收取赌资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问题,答案并非绝对肯定或否定。
根据我国刑法典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定义为,自然人或法人明知其所收受的财产系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仍有故意为之的窝藏、转移、收购、代销等行为; 或者采取其他办法予以掩饰、隐瞒的。 然而,当收取赌资者在知道所收受款项本质上属于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产物后再行收取时,便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然而,若仅限于参与赌博过程中收取赌资的行为,且并无明确知晓以及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与行为,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赌博罪等其他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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