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可以免予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符合以下几种特定条件,被指控犯有非法拘禁罪的当事人有机会获得免于起诉:
首先,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悔过、是否积极主动地为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立功等行为; 其次,需考虑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嫌疑人是否故意实施该行为; 此外,如犯罪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认定其构成犯罪; 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再者,若犯罪人得到了特赦令,从而免除了刑罚; 最后,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等情况,也有可能获得免于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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