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打架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拐卖儿童的过程中还涉及实施强制猥亵或蔑视的行为,就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制猥亵、蔑视罪行。
关于具体量刑方面,法官将会全面衡量犯罪事件的全部情节,其中含有是否采取了如暴力、威慑抑或是其他违法手段,以及此类行为给儿童带来的伤害深浅程度等等。 若拐卖儿童的行为同时构成强制猥亵、蔑视罪行,并同时满足法定的以及上文所述的犯罪加重情节,如在公众场所公然实施这类行为或者存在更为恶劣的情形,那么被告便有可能面临至少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相反,倘若犯罪行为未对儿童造成任何身体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并且不具备前述提到的犯罪加重情节,便有可能被判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最终的量刑判决仍需结合案件的真实情况与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由法官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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