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把手拽掉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公交运行过程中抱有故意地将扶手从其相应位置强力拉离的意图,并导致此种行为可能对公共安全性构成实际威胁时,那么此类行为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然而,对于是否终究构成此项犯罪,尚需详尽且精确地分析案件的诸多细节内容以及相关的物证与证据资料。 若当事人所实施的强行拉离扶手的行为并未引发任何实质性的危害结果,亦或是因为该行为无法对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产生显著的威胁,那么可能会因此而无须承担刑责。 然而,若此类行为已经引发了公众的普遍恐慌,甚至对公共交通设施的安全行驶带来严重阻碍,那么无疑便可能让他们深陷于上述法律条款的约束之中。 实际上,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法庭将会依据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比如说行为人的真实动机及其采用的具体手段,他们所制造出的潜在风险程度,以及此举所可能带来的社会反响等等不同角度进行全面分析,从而最终决定是否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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