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夺罪既遂的判别准则通常会围绕着行为人是否已对所欲抢夺的财物实现有效控制来进行衡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法律条款内容显示,倘若有实施抢夺公私财产之人,且其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曾有多次抢夺之犯罪事实,那么此人就构成抢夺罪名。 而在现实案件中,当行为人成功实施抢夺行为并实际掌控被抢夺财物,这种情况便可以认定为抢夺罪既遂。 关于更为详细的抢夺罪相关量刑标准,该法条亦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理方式,根据抢夺财物的价值以及情节的严重性,将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刑事惩罚。 若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携带武器等危险物品,则应按照抢劫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