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立功坦白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盗窃罪的法律裁量主要考量其金额大小及情节的严重性。
具体而言,若犯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之后能够主动向司法部门投案自首,并且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全面且真实的陈述,那么可依照第六十七条规定,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反之,即便犯人没有自首情节,只要真诚地承认自身的罪行,同样也可以通过减轻处罚来加以调整。 在实践案件中,假若犯罪分子在遭受执法机关逮捕后,仍然诚实地把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它罪行都供认出来,这便可理解为自首行为,依照第六十七条之规,司法者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的坦诚交代成功阻止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那么也有可能获得减轻处罚。 然而,最终的处罚结果仍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盗窃的金额、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方式、犯罪造成的影响以及犯罪分子的坦白程度等等。 法院将会全面权衡这些因素,以决定是否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减轻的幅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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