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何时鉴定物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法律规范,对于盗窃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其主要的依据在于究竟有多大的数额以及在这个数额基础上是否还存有另外的加重处罚情节。
而物价鉴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准确地确定被盗窃物品的实际价值,以便将其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 因此,在处理任何涉及到盗窃案情的案件时,都应该进行物价鉴定工作,以此来确定被盗物品的真实价值,进而对盗窃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合理的评估判断。 如果被盗物品拥有相当大的价值,那么必定会对盗窃罪的准确定性和适当量刑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如此重要的条文内,也并没有具体规定物价鉴定应当执行的具体时机,这项工作通常都由负责刑事调查事务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案情和侦查需求自主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