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多久提公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由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于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
若为重大、复杂类型的案件,则可依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延长,延期最多为十五天。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员积极承认所犯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还满足了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前提条件,那么,检察机关须在十日之内做出决定。 对于有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出一年范围的情节严重者,检察机关也可延长至十五日进行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其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涉及到管辖变更,自变更新增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案件起,即应视为重新开始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假如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事实已经查证核实,一切证据确凿且有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加以惩罚的话,检察机关便有权做出对其进行起诉的决定,按照法定的审判管辖权要求,向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同时将所有案卷材料以及相关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并且愿意接受处罚,那么人民检察院就应该针对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并连同整个案件的相关材料一并发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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