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算不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轻微伤在判定寻衅滋事罪上的归属问题,法律的态度并非绝对的。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来看,寻衅滋事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存在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不当行为; 其次,这些行为必须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 若轻微伤未导致“情节恶劣”的严重后果,亦或是社会秩序尚未遭受明显破坏时,那么将无法构成寻衅滋事罪。 所以,我们不能仅凭轻微伤这一孤立的事实就作出确切的判定,还应综合考虑案件的所有细节进行全面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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