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被识破后逃跑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拐卖妇女的行为,若在企图谋取不法利益过程中被揭露并逃离现场,同时存在着将拐卖来的妇女和儿童出售的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四十条进行定罪量刑。
如若只涉及到单纯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且在此过程中有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实施了伤害、侮辱等其他犯罪行为的,则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至于那些仅仅是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但并未对购买而来的儿童进行虐待,也未采取任何阻挠措施妨碍对其进行解救的情况,可以考虑予以减轻惩处。 此外,若能够尊重被买妇女的个人意愿,并且不阻止其返回原居住地,那么在量刑时也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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