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他人保管钱构成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代替他人进行资金管理活动时,如若私自将他人钱财据为己有并且数额相对较大,无法归还给委托方,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就极有可能构成了犯罪行为——侵占罪。
具体而言,其对应的刑罚是由涉案金额及情节恶劣程度决定的。 若涉案金额相当大的话,那么将会面临着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相应的罚金处罚; 而若是侵占数额极其庞大或者案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则可能会处以二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款。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侵占罪原则上属于“告诉”才得以处理,换言之,也就是只有受害者提起诉讼控告后,法律才有资格介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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