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要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相关负责官员在执行职务时,故意违反法规,擅权行事,错误地批准或注册那些并不符合法律限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或是股票、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申请,从而导致国家公共财产、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犯罪行为。
根据其情节轻重,具体徒刑期限如下设定: 对于给国家公共财产、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应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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