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管制的特色方面,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首先,它主要适用于罪行相对轻微且无需实施监禁惩罚的犯罪分子;
其次,对于被判处管制刑罚的罪犯,并非进行羁押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而仅仅采取一种适度的自由限制措施;
再者,尽管这类犯罪分子并未遭受直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烈惩处,但是他们在进行生产劳动、职业工作以及其它日常活动中,均需受到公安机关的严格管束及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
最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拥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利,然而这部分自由却必须受到法律所规定的限度制约。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任何未经授权的机关、组织、团体乃至个人,都没有资格对他人进行管制决定或执行相关执法任务。
非法管控他人的行为,无疑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