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成为辩护人:
首先,具有专业资格的律师; 其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单位或社区组织所推荐的合适人士; 再者,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亲属,可以胜任该项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除了被告人享有辩护权之外,他们还有权委任一名或两名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起诉一方的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为帮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并确保其合法权益而提供协助的专业人士。 辩护人的身份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非律师专业人士,例如由被控告人所属社区或单位推荐,甚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戚朋友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时,仅限律师出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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