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导致人员伤亡情况达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致受伤人数在三人及以上,亦或是遍及有十人以上的轻伤;
倘若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是虽然未达到该数额标准,然而间接经济损失却已超过了100万元的程度; 经过多次探查调查后,若发现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万元以上; 若因犯罪行为,导致相关公司、各类企业等单位无法正常运营,发生严重亏损乃至破产的状况; 经过严格审查,必然造成巨大影响,给国家声誉带来严重负面效应,甚至于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有严重不负责任,会令大量外汇陷入欺骗行为之中,甚至逃脱监管; 凡此种种,都是可能造成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利益严重损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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