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首要区分为常规自首和特例自首两种类型:
首先,一般的自首,定义为罪犯在违法行为实施后,主动向当地执法机构自首并详细陈述自己的罪行; 其次,特别自首或者称为准自首,是指已经被司法部门强制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中的罪犯,如果他们能够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未告发的罪行,将被视为特别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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