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他人财物多少钱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明文规定,侵占行为若涉及到受托代管的特定他人财产或遗失物品、隐藏物,倘若涉案数额达到特定标准并且当事人拒绝返还或上缴,那么其行为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犯罪。尽管如此,这条法律条款并没有直接明确具体的数额限制,这部分往往需通过司法解释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侵占罪的起刑点数额往往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进而由司法机构进行具体设定。举例来说,某些地区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标准界定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鉴于各地具体数额标准存在差异,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起刑点数额。因此,关于侵占罪的涉案金额起点问题,建议您查阅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或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了解当地适用的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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