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欠款一万,二年未还,是否会面临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号码为法释〔2009〕19号)的规定,信用卡欠款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如若诉诸法律程序,将会面临被判刑入狱的风险。
该司法解释规定了六种情况将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 首先,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透支金额已经超越了法定限额或规定期限。 其次,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仍未能偿还欠款且逾期时间已超过三个月。 所谓恶意透支,即为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情形,其中包括了三个层次: 透支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 透支金额在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巨大”; 透支金额在一百万元及以上的,则被定义为“数额特别巨大”。 这里所提到的“恶意透支”的金额,特指在前述每个层级之下,持卡人仍然无法偿还的款项或尚未偿还的款项。 但并不包含复息、滞纳金以及发卡银行合法收取的手续费用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涉及信用卡诈骗活动的,如果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支付罚款,罚款金额由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若犯罪情节更为恶劣,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当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时,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仍须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在这些犯罪行为中,具体包括了四种情况: 首先,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或通过虚假身份证明获得的信用卡; 其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再次,盗用他人信用卡; 最后,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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