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惩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所谓的“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然而,在此法典之中确实存在着被视为非法转让以及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同样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却又违反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条例。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其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处罚,同时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 而如果这些违法行为的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要缴纳非法转移、倒卖土地使用权价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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