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寻衅滋事罪什么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刑罚裁量,需依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具体违法行为及其对社会秩序所造成的侵害程度而定。例如,若某人在公共场合故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者;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又或是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毁坏、侵占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甚至是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均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然而,若该人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则其将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并处罚款。具体的判决结果,必须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及目的、行为人的前科劣迹等等。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情形,且对社会秩序构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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