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辱骂威胁能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寻衅滋事罪涵盖了追赶、阻挡、谩骂以及恐吓他人等恶劣情节严重的行为。若某人的行为满足该条款中的(二)项条件,即实施了追赶、阻挡、谩骂及恐吓他人的行为,并且情节恶劣,那么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对于辱骂威胁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我们需对其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条中的(二)项要求,即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若辱骂威胁的行为已经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这类行为将被视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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