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立案就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公安部门于特殊状况之下有权对涉嫌犯罪的嫌犯进行先行拘留。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该部分条款中并无明确指出在强奸罪立案之后必然需要实施逮捕,但是通过详细解读这一条款的精神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某名犯罪嫌疑人为满足拘留标准的对象的话,例如他们正处于预谋犯罪、正在进行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或者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等情况,那么他们就有权对其进行先行拘留。接下来,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因此,在强奸罪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先被拘留,然后再根据案件的发展以及调查的结果来决定是否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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