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是否只需要单方面就能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告人无法自觉到犯罪意图的存在,因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他们并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牢狱之灾。
然而如果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链条可以确定行为人确实知情并且积极参与了相关活动,那么即便他们声称自己并不知情,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光靠否定性的辩解是不足以洗清罪名的。 2、所谓“帮信”,实际上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 关于此类案件的刑事定罪量刑标准,一般会判处涉案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以同时处以罚金奖励。 但是请注意,帮信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包括已满16岁的未成年人群体; 其次,主观上应该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也就是说具体行为人应当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开展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 再次,犯罪行为触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监管与管理制度; 最后,从客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具体实施了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连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这里的「客观方面」具体包括了解他人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然后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手段的支持,甚至涉及到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事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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