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多久后不再追究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特定犯罪追溯期限最长达20年,若超过20年,即表示已脱离刑事追究期,因此,公安部门将不在这方面进行调查。
然而,若是公安机关已经正式将该盗窃罪立为案件并展开调查,那么就得另当别论了。 在此种情况下,盗窃罪已不受到20年追诉期的约束,即便已经过去20多年,公安机关仍有权继续调查。 在轻微程度上面,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其追诉时限为六个月。 若盗窃物品金额达到1000到3000元人民币之间的话,一般被视作涉嫌盗窃罪,将面临最低三年以下的刑罚惩罚,其追诉时限为五年。 如果超过此期间,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即使报警警察可能也不会予以受理,而受理之后也会暂时中止案件生成。 此外,犯罪事件经过下列期限后,即不再受刑事追究: (1)判处的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需要经过五年; (2)判处最高刑期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需要经过十年; (3)判处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需要经过十五年; (4)判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需要经过二十年才能免予调查。 假使在二十年后仍觉得必须追查此事,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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