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银行卡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滥用和出租银行卡者违反了相关的银行卡法令规范,并有可能被指控涉嫌触犯妨碍信用卡管理之罪。
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涉及了多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违反了国家对于信用卡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从而干扰了正常的信用卡运作流程,严重破坏了信用卡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以下是该罪名的具体内容及违法行为描述: (1)行为人明确知晓其持有的是伪造的信用卡或空白信用卡且贸然持有或运输,并且数量较大; (2)在未获得合法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贸然持有或私藏他人信用卡,数量亦较大; (3)使用虚构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诈骗,以达到骗取信用卡的目的; (4)售卖、购买或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通过欺骗手段得到的信用卡,数量也是相当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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