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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的物品可以不鉴定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盗窃罪的确认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对被盗取之物进行专业鉴定。此条款并未明确规定,盗窃财物需要进行专门的价格评定或价值评估。相反,其主要是根据盗窃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者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相关的具体要求,否则对于盗窃罪的认定,其涉案财物无需进行专业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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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