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主观客观不一致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倘若有个人明确知晓他人运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却依然向对方提供技术性的支援或是协助,并且情节比较恶劣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这样的行为还涉嫌触犯了别的类型的犯罪,那么应当按照惩罚力度更为严重的那一项条款来论罪行罚。在实践案例中,若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明晓自身的行为可能对他人犯罪活动起到帮助作用,然而依然照旧实施了提供技术支撑或协助的举动,而且客观上的确导致了他人借助信息网络进行犯罪,那么这种主观认知与客观事实相背离的状况,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将会全面权衡整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其中包括被告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等等因素,从而确定具体的刑罚。如果被告人的行为确实符合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即便他在主观上并不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引发犯罪,只要他的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那么法院通常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结合具体的案情,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要处以罚金或者单处罚金。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将受到案件具体情况的影响,例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态度以及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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