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获利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界定,对于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两个要素:一方面,须有明知他人将信息网络用于非法犯罪活动而为之提供技术上的协助或支持;另一方面,所涉及的行为必须达到了“情节严重”这一法定基准。至于获取利益的量定标准,主要依据的是犯罪所得的总金额,其中既包含了直接由犯罪行为中获得的收益,也涵盖了通过该犯罪活动而间接地获取到的各种利益。在处理实际案例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例如涉案金额的大小、犯罪行为的性质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等,以此作为衡量获利数额及其严重性的重要参考指标。若经查证,获利数额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