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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具体指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危害公共安全罪相较于其他犯罪,其所侵犯的既定法益清晰而明确,即公共安全。
这也恰恰印证了其名称之由来——当某项行为对社会造成广泛并深远的威胁时,我们便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
而具体到司法实践中,这一概念具体表现为,没有任何特定目标或个人受到侵害的前提下,行为人的行为依然具备威胁公共安全的可能性。
2.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危险公共安全罪属于违反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及以其为首的相关条款所规定的犯罪类型。
在这些具体的明文规定下,此类犯罪的主要保护法益更加明晰,即涉及保护的对像包括但不仅限于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人身安全,以及维护广大公众日常生活的持续稳定和平静。
由此可见,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质上是将日常的普通行为赋予了严重的法律意义和法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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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