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若国有公司或企业管理层及普通员工由于过失导致旗下公司乃至整个企业破产或遭受严重损失,从而使得国家利益遭受到了无可挽回的重大伤害,则构成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即我们常说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在这个案件中,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普通员工,只要他们违反职业道德,处置不当,或玩忽职守,懈怠工作,都可能引起这种无法估量的后果。 对于已经发生的这种情况,法律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首先,如果这些人只是因为粗心大意或者人为失误,给国有公司、企业带来了破产或损失,那么将被判刑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是情况更为严重,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那么处罚将会更加严厉,为期3至7年的有期徒刑。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引发了同样的情况,那么处罚也会参照上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最后,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则会依据上述的规定,从重量刑处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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