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应当将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更为准确地表述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此罪责的犯罪结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或者公司企业等单位; 其次,该罪行的主观层面显然仅能由故意构成; 再者,它所侵害的对象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各项制度; 最后,从罪犯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来看,即他们未能履行法律和行政法典中所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且经监管机构多次命令其采取整改措施但仍坚持拒绝改正,最终导致了大量违法信息的广泛传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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