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通常认为,要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预备,首要因素应考虑到犯罪分子自身主观上是否有明确的犯罪意图。
那么,在客观方面,此行为也必须涉及到为实施犯罪而提前做好准备以及创造一定条件的过程。 然而,有时候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无法控制事情走向,可能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其犯罪预备行为的停止。 因此,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将这种情况定义为: 为了实施犯罪活动而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条件的行为,便属于犯罪预备行列。 当我们面对这样的预备犯时,可以参照已成功完成犯罪者的判罚,从而给予预备犯相应的从轻、减轻或豁免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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