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不认罪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仅当证据确凿且完整、真实情况明确、经过合法程序查明且无合理疑虑时,方可判定其罪行成立并依法作出相应惩罚判决。
一切案件判决均需注重证据采集及研究分析,不可轻易受人言辞影响,而忽视客观依据。 在无法获得被告人口供的情况下,如证据确实充分,也可推定被告人为犯事者,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刑事处罚决定。 所谓“证据确实充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有涉及定罪量刑的事实应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二、所有用于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皆需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与核实。 三、综合考虑全案相关证据后,认定事实应可排除任何具有合理性疑虑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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