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产品构成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冒伪劣商品之行为并非属于诈骗行为。
所谓诈骗行为,乃是指行为人出于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从而获得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然而,如若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则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此罪名主要规定的是,产销商故意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掺杂异物,使用劣质材料来替代优质材料,以次品充当优品,以伪劣产品冒充正品,且其销售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将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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