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劝逃犯自首,是否构成立功表现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敦促罪犯主动投案自首属于法定的“立功”范畴,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其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具体表现为酌情从轻或适当减轻刑罚;
在符合特定条件且具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情况下,也可适用减轻直至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政策。 所谓“立功”,泛指被判定构成犯罪的人员揭露、检举他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经证实确属事实真相,或者提供对破获其他案件起到关键作用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执法部门成功逮捕其他涉案嫌疑人员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