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的有效追诉期乃是根据法定的犯罪最高量刑进行推算:
1、对于法定应处以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限为自犯罪发生之日起经过五年; 2、对于法定应处以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限为自犯罪发生之日起经过十年; 3、对于法定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限为自犯罪发生之日起经过十五年; 4、对于法定应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其追诉期限为自犯罪发生之日起经过二十年。 若超过二十年后仍需追诉,则需要依照相关程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方能展开调查。 此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之际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任何企图逃避侦查或审判者,均将面临不受追诉期限约束之境地。 其次,在追诉期限未届满之前,如被害人在法律规定时期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应将此列为立案对象并加以处理,不得有拖延纠缠情况,否则亦将面临不受追诉期限限制之境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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