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具体是什么意思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让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数罪并罚的概念和几种常见情况。
所谓数罪并罚,即是指法律机构在审判过程中,对个人被告人所涉及的多项犯罪行为进行逐个判定罪责与量刑,之后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原则,确定应予执行的刑事处罚。
从时间层面来看,我们可以将数罪并罚划分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况:
首先,当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之前即已触犯了多宗罪行时,应对这些罪行进行合并审理后作出判决;
其次,如果在判决宣告之后,刑期尚未届满前,查明原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之前尚有未被判决的其他罪行,也需要进一步进行审查和裁决;
再次,在判决宣告后,刑期仍然未过期间,原被告人在社会上重新犯罪,则需对这一犯罪行为进行追加处理,同时与前期判决的多个罪行进行整合判决;
最后,对于被宣布缓刑的被告人而言,如果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再度犯罪或被查出在判决宣告前仍有其他未被判决的罪行,也必须据此予以补充和变更判决。
另外,对于被假释的被告人,在假释考验期内若被发现存在先前未被判决的罪行或是再次违法犯罪,都需要进行同步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3: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