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骗取贷款罪所必需满足的构成要件,我们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犯罪客体为影响重大的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拥有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财产的安全状况; 这里说道的“银行”,不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更包括各类商业银行在内; 而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概念理解,则应当扩展至除去银行之外的所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组织,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 其次,当涉及到客观方面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事务过程中实施了欺骗他人的不当行为。 就此而言,无论采用虚构事实、掩饰真相的手法,还是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并未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便获得贷款审批的,皆可视为“欺骗手段”。 最后,从犯罪主体来看,常见的贷款人口碑并非唯一。 若在此背景下,诸如保证人和银行职员等亦参与策划,帮助贷款人掩盖事实真相、提供有误的信息及虚伪的档案资料等,他们同样有可能成为本罪行的共犯。 至于主观方面,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是一种蓄意为之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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