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是否存在作假的可能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鉴定工作绝不能容忍有任何虚假违法行为存在,因为司法鉴定机构肩负着重要且严肃的职责,它必须保障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是实事求是的、科学客观的,绝对不容许玩忽职守或舞弊作假。
特别地,倘若经由法院查出司法鉴定相关过程中存在虚假造假的现象,我们必将依法对责任人做出严厉惩处,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严格的刑事问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提供伪证罪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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