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的赌资金额应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定赌资数量这一关键环节上,我们应该将投注点数所实际象征的金钱价值与其被告人自己的陈述及整个案件各种类别的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度的整合和审视。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赌资数额”与“投注数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依据投注点数无法准确地推算出真正的赌资数额时,我们就必须依赖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词、证人的证言,并从赌博网站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项数据以及专门运用于赌资流通的账户资金等多种客观证据入手,来综合计算出罪犯实际赢得的金额,以此作为判定赌资数额的坚实基础。 此外,上下级代理之间的“返水”金额亦不应被从上级代理非法获得的利益总额中予以扣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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