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罪在刑法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存在下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者,需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未经政府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严格限制的买卖物品; (2)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进行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交易; (3)在未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擅自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