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欺诈发行债券罪,法院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准备招股说明书、认购股份书、公司住宅楼以及企业债券募捐法令等相关发行文献过程之中,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或捏造重大虚假内容,通过发行途径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可的其他种类的证券。
如果这类行为造成了数额庞大、影响深远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惩罚; 而对于那些造成数额极为巨大、影响极端深远或者存在其他极度严重情节的案例,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也需要缴纳罚款以示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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