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是不是也是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活动本身并非寻衅滋事之举。诉讼乃当事人依凭宪法赋予的权利,以求解决纷争的合法手段,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坚实保障。至于寻衅滋事罪,则系指行为人出于无事生非、煽动事态发展或者随心所欲地侵害他人权益的主观动机,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因此,二者无论从性质抑或是表现形式皆存在巨大差异。但如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便有可能触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然而这决不能自动将其归责于寻衅滋事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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