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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永州市律师会见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永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中的律师对于与被指控犯有重罪的人员接触和交流的要求主要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国家司法部门的明确规定。在此类刑事案件事务中,他们依法享有获得与当事人(即可能受到判刑的被告者)会面商谈的权利,这种权益通常是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条件的,然而有时在公安机关的严密监视之下也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在会面过程中,律师们有机会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并且代表其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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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