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鉴定为盗窃罪的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述之盗窃罪之鉴定基准主要涵盖了三个方面,即行为人之非法占有所得财物之意图,行为人采取秘密窃取手法实施盗窃之事实,以及在盗窃数量或情节中所占据的关键性地位。通常情况下,盗窃罪的成立需以行为人明知故犯的心态进行秘密窃取行为,未经被害人许可而擅自取走其财产,同时,该金额还须达到一定之数量级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者方可认定为盗窃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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